一、基础知识
船舶主机是动力装置中的核心设备,在各种商用船舶上,普遍采用柴油机动力装置,只有大型船舶的大功率推进装置则采用汽轮机动力装置,在内河船舶上,由于受到航道水深、船舶吨位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船舶都采用以中、髙速柴油机为主机的柴油机动力装置。
船舶柴油机的性能主要包括:(1)启动性能;(2)运转性能;(3)调速性能;(4)换向性能等。
二、检査要点
1.主机的换向时间应不大于15S。靠近主机操纵台处,应设有迅速切断燃油或其他有效的紧急停车装置,该装置应独立于驾驶台控制系统。主机的动力转车装置与启动装置之间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柴油机应装设转速表和其他必要的测量仪表,转速的限制区域应能在转速 表上用红色标出。
2.气缸直径大于200mm的柴油机,每个气缸盖上应装有示功阀。气缸直径等于或大于 200mm的柴油机,每缸应装有测量排气温度的仪表。气缸直径大于230 _的柴油机,每个 气缸盖上应装有安全阀,安全阀排气口的位置应使排出的气体不致对人员造成伤害。气缸直 径等于或大于200mm或曲轴箱总容积大于0.6m³的柴油机,曲轴箱上应装设有足够释放面积和经认可的防爆门。防爆门的排放处应设防火罩屏蔽或采用阻火装置,以尽可能减少窜出的火焰造成危害。
3.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客船,位于高压燃油泵与燃油喷油器之间的所有外部髙压燃油输送管路,应设有一个能够容纳因髙压管路破裂对漏出的燃油加以保护的套管管路系统。这种套管包括内装高压燃油管的外管,构成一固定组装件。套管管路系统还应包括一个收集漏油的装置。500总吨以下的其他船舶,其高压燃油管应可靠地加以固定和围护,所漏出的燃 油应泄至集油柜中。
4.供主机启动用的空气瓶至少应设两只,对额定功率小于220kW且带有离合装置的单机船,可仅设一只空气瓶(客船除外)。其总容量应在不补充空气的情况下,对每台可换向的 主机能从冷机正倒车交替连续启动不少于12次,对每台不可换向主机能从冷机连续启动不少 于6次。
5.供主机启动用的充气设备至少应设两套,其中一套应为主机以外动力驱动的空气压缩机。主机额定功率小于110kW时,其中一套充气设备可为手动空气压缩机。充气设备的总排量应在1h内由大气压力升至上一条中规定的连续启动所需的压力。
6.启动用蓄电池组的容量应在不补充充电的情况下,能从冷机连续启动每台主机不少于 12次,辅机每台不少于10次。启动用的蓄电池组必须随时可进行充电,并为柴油机专用。
7.每台主机应装有可靠的调速器,使主机转速不超过额定功率的115%。额定功率大于 220kW,且能与离合器脱开或带动可调螺距螺旋桨的主机,应装有超速保护装置,使主机转速不超过额定转速的120%。额定功率大于220kW的带动发电机的柴油机,应装有超速保护装置,使柴油机转速不超过额定转速的115%。超速保护装置应是与调速器完全分开的独立运 行系统。
8.机舱控制主机的处所与驾驶台之间至少应设有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其中1套应为能 在机舱和驾驶台均可显示指令和回令的车钟。主机功率不超过220kW的船舶可仅设1套通信设备。
9.机舱与设有发电机组或重要用途辅助锅炉的处所之间具有不可通行的舱壁隔离时,也应有必要的通信设备。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主机不能启动。(30)
2.主机控制/遥控系统故障。(17/30)
3.主机调速器故障。(30)
4.主机燃油栗/滑油菜/冷却水泵故障。(17)
5.主机应急停车装置故障。(30)
6.主机燃油泄漏报瞽装置失效。(17)
7.主机换向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30)
8.主机安全阀失效。(17)
9.主机启动实验启动次数不符合规范要求。(17)
10.燃油、淡水、海水管系有泄漏。(17)
11.仪表损坏。(17)
12.报警失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