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船舶系离码头、浮筒等作业中用来带缆或绞缆的设备统称为系泊设备,主要包括系船缆、系缆装置、导缆装置、绞缆机械及相关索具。

带缆桩是供船舶挽缆绳用的桩柱,一般是铸造或焊制而成的。由于缆粧的受力很大,所以粧底部的甲板要用厚钢板或在该处复板。带缆桩的类型有直立式、斜式、双十字、单十字等。

导缆装置是引导缆绳按一定方向由舷内导引至舷外,改变缆绳的方向,限制导出位置,减少缆绳磨损及加强舷墙开口处强度的一种装置。

系缆机械的作用是绞收和放出缆绳,一般船舶是用锚机绞缆,缆绳则缠绕在缆索卷车上

船上配备的系船索应根据舾装数确定。系船索可以是钢丝绳、植物纤维绳或合成纤维绳。

对于装运闪点不超过60℃:油类的油船和推(拖)此类油船的推(拖)船,舾装数中规定的较大尺寸的系船索应为植物纤维索;对于装运闪点超过60℃油类的油船和推(拖)此类油船 的推(拖)船,舾装数中规定的较大尺寸的系船索中至少应有两根植物纤维索或合成纤维索。 系船索的长度应根据船舶种类和营运条件确定。

带缆粧的数量应根据船舶种类、营运条件和结构形式确定。舷墙上应开设导缆孔,孔与桩 之间须相互偏移足够距离;如果无舷墙或舷墙较髙则应设有导缆钳。

二、检查要点

1.船舶应配备船索和相应的系缆、系缆设备。

2.带缆粧、导缆钳(孔)与船体连接处应无严重锈蚀或断裂。

3.带缆桩、导缆器应无严重焊脱、裂纹、变形、弯曲等情况。

4.系船索长度、直径、材质应符合要求,系缆绳应无严重磨损、锈蚀。

5.系船索的长度应满足船舶种类和营运条件。

6.无缆系结装置(包括锁桩、锁钳、垂向推柱或水平承推梁等)应可靠,与船体连接处的焊接、螺栓应牢固。

7.系船缆在其8倍直径长度内发现有10%钢丝或纤维有断裂、过度腐损、其他实质损伤 的,应予换新。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部分系缆绳规格不符合要求。(17/30)

2.部分缆绳过度腐蚀。(17/30)

3.系缆粧与船体连接处有锈烂、脱焊。(17/30)

4.绞缆机与船体连接处有锈烂、脱焊。(17/30)

5.导缆钳与船体连接处有锈烂、脱焊。(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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