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1.舷墙是安装在露天甲板舷边的纵向垂直板材。其作用是保障人员安全,减少甲板上浪,防止甲板物品滚落海中。

自航船在每层甲板的两舷均应设置舷墙或栏杆,非自航船应在两舷设置活动栏杆或防滑板。其中拖、推船应设置内倾式舷墙。

顶篷甲板上,若不是旅客和船员经常活动和工作的场所,可设置低栏杆或防滑板等安全保护设施。防滑板的髙度应不小于50 ~70mm

对于具有开敞泥舱的挖泥船和泥驳,在泥舱区则不应装设舷墙,应装设栏杆或防滑装置, 但对石驳的石舱区不应装设栏杆,应装设舷墙。

2.舷墙高度应不小于0.55m,船长小于或等于30m时,舷墙髙度可以降低但应不小于0.35m。如果舷边过道太窄设置舷墙有困难时,应在甲板上设置防滑设施,且甲板室外壁应装设扶手。

3.舷墙板厚度应不小于4mm。船长小于或等于30m时,舷墙板厚度应不小于3.5mm。舷墙上缘应设有面板。舷墙应用带折边的肘板加强。舷墙肘板应与舷墙、舷墙面板及甲板焊拆接。

4.船舶如设置栏杆,其高度应不小于0.8m。栏杆的最低一根横杆距甲板应不超过0.23m;其他横杆的间距应不超过0.38m;竖杆间距离应不大于2.5m

5.客船在载客甲板两舷应有坚固的舷墙或栏杆或舷墙与栏杆的组合,以护拦乘客,其髙度应不低于0.9m,不高于1.2m.

如船舶设有通向顶遙甲板的应急扶梯口,其顶篷甲板两舷亦应设置髙度不低于0.6m的栏杆。对于设置固定栏杆有困难的小型交通船,可以设置活动栏杆,同时应设有防滑扶手。

船长小于或等于20m的客渡船,如设置栏杆有困难应设置防风暴扶手。

二、检查要点

1.舷墙和栏杆应无损坏或变形,舷墙及栏杆与甲板应无脱焊情况,油船步桥和船员出入通道应完好无阻。

2.般墙结构应符合要求。

3.舷墙的髙度应符合要求。

4.栏杆的髙度、间距应符合要求.

5.对于舷边过道太窄设置舷墙有困难时,甲板上应有防滑设施,且甲板室外壁应装设扶手。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甲板两舷栏杆变形、缺损或锈蚀断裂。(17/99)

2.甲板和驾驶室两舷未设置舷墙或栏杆。(17/99)

3.舷墙面板和肘板锈穿。(17/99)

4.甲板两舷舷墙或栏杆脱焊。(17/99)

5.甲板室外壁未装设扶手。(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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