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发电机组是船舶动力的源泉,任何辅助设备的动力来源于发电机机组,所以一旦发电机组出现故障或无法正常运行时,船舶的主机可能失控,造成重大的水上安全事故。通常在船的发 电机组包括:发电原动机、配电板、应急发电机、应急配电板、应急启动电瓶等。

二、检査要点

1.主电源应能向为保持船舶处于正常操作状态和满足正常生活条件所必需的所有电力辅助设备供电,而不需要求助于应急电源。

2.主电源应至少由两台发电机组成,这些发电机组的台数和容量,应能在任一发电机组停止工作时仍能继续对正常推进运行、船舶安全所必需的设备供电。同时基本生活条件也应得到保证,至少应包括炊事、取暖、食品冷冻、机械通风、卫生和淡水等设备。

3.发电机组应能任一发电机或其原动机不工作时,其余发电机组仍能供应从瘫船状态启动主推进装置所必需的电力。

4.在交流系统中,当一台发电机停止工作时其余的应有足够的储备容量,以使当最大电动机启动时所致的系统电压的大幅度降落,不会使任何电机失速或使任何其他设备失效。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发电机组故障(如不能建立电压、不能输出功率(17/30)

2.发电机组没有足够的储备容量。(17)

3.发电机组碳刷工作异常(不清洁、调整不平衡引起火星)。(17)

4.发电机组压降超过规定范围。(17)

5.发电机燃油/滑油/冷却泵故障。(17/30)

6.各类仪表损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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