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1.谷物系指包括小麦、玉蜀黍(玉米)、燕麦、稞麦、大麦、大米、豆类、种子以及由其加工的与谷物在自然状态下具有相同特征的制品。
2.对装运谷物的散货船应持有一份批准文件,证明该船业已符合其要求,或船舶检验证书已作相应备注。以便在需要时由船长提交给装货港当局检査。
3.船舶装载散装谷物的稳性计算资料:
该稳性计算资料,应使船长能确定该船在航程中装运散装谷物时符合相关装载要求。
4.稳性要求:
装载散装谷物的船舶,在满足完整稳性要求的基础上,至少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1)初稳性高度应不小于0.2m。
(2)在装载散装谷物之前,船长应证明该船在任何航程的所有阶段均能符合规则所要求的稳性衡准。
(3)装载后,船长应保证开航前船舶尽可能保持正浮状态,初始横倾角应不超过0.5°。
5.散装谷物的装载要求:
(1)应进行一切必要合理的平舱工作,把所有的谷物自由表面平整,并使谷物移动的影响减至最小。
(2)在任何经平舱的满载舱中,应使散装谷物加以平整,以便使甲板和舱口盖下方的所有空间装满到可能的最大限度。
(3)如在装有谷物的底层货舱之上不装散装谷物或其他货物,则舱口盖应按批准的方式加以紧固,并应注意用以紧固此舱口盖的总体装置和固定装置。
(4)装载后,部分装载舱的所有自由谷物表面应平整成水平。
(5)对于可以免除平舱装载要求的船舶,船长应出示该批准文件(通常在谷物稳性批准书 中注明)。
二、检査要点
1.船舶应持有有效批准文件。
2.船舶应满足装运散装谷物时的相关稳性要求。
3.船舶应满足装运散装谷物时的相关装载要求。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批准文件证明没有或过期。(30/17)
2.装载不符合要求。(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