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
船体结构是保证船体稳定性和总纵强度、横向强度、船体局部强度及船体水密的重要结构。船底结构形式有单层底结构形式和双层底结构形式。
1.平板龙骨
(1)船中部平板龙骨厚度应按船中部船底板厚度增加1mm,首、尾部平板龙骨厚度应不小于船中部船底板厚度。
(2)平板龙骨的宽度应不小于0.1B,且不小于0.75m,船长小于或等于20m的船舶的平板龙骨宽度应不小于0.6m。
(3)平底船的平板龙骨厚度可与船中部船底板厚度相同。
2.船底板
(1)20m以下船舶的外板厚度最小值应不小于3mm,全船的外板厚度可取与船底板厚度 相同。
(2)主机座下的船底板,尾轴出口处的外板以及螺旋桨叶鞘附近的外板均应按船中部船 底板厚度增加1 ~2mm。船长小于20m的船舶可增加0.5mm。
(3)尾轴架穿过处的外板厚度应增加0.5倍或加等厚复板。
(4)锚链筒出口处的外板及其下方的一块外板应增厚或加复板。
(5)测深管下方的外板应设垫板。
(6)机舱内的内底板厚度和双层底内为燃油舱的内底板厚度应加厚1mm.
(7)如采用抓斗或其他类似机械卸货时,内底板厚度应增加2mm。
3.舭列板
(1)舭列板厚度应按船中部船底板厚度增加0.5mm。若船底板厚度大于8 mm时,则觝 列板厚度可与船底板厚度相同。
(2)如采用圆舭,则舭列板宽度应至少超过舭部圆弧以外100mm,并应超过实肋板面板以上150mm。
(3)如舭部为折角型,应用连接型材与船底板及舷侧外板对接或搭接相连。
4.舷侧外板
(1)船中部舷侧外板厚度应不小于船底板厚度的0.9倍。
(2)首、尾部舷侧外板厚度,应不小于船中部船底板的厚度,过渡区域的蘇侧外板厚度应不小于船中部船底板厚度的0.8倍。
5.舷侧顶列板
(1)舷侧顶列板在强力甲板以下的宽度应不小于0.1D,且应不小于250mm.
(2)船中部欺侧顶列板的厚度应不小于强力甲板边板厚度的0.85倍或炫侧外板厚度增 加1mm,取其大者。舷侧顶列板可逐渐向首尾两端减至首、尾部的舷侧外板的厚度。
(3)舷侧顶列板髙出甲板的上缘应平整,且在船中部0.4L范围内的舷侧顶列板的甲板以上部分,不应开设流水孔。
6.首尾封板
平头型船的首封板厚度应按首部平板龙骨厚度增加1 _,尾封板厚度应与尾部平板龙骨 厚度相同。
7.外板开口
(1)干舷甲板以下的外板开口,应尽可能为画形或长轴沿船长方向布置的椭圆形。
(2)位于船中部的矩形开口,其角隅应为圆角,并须用等于原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等厚复板补强。
8.外板测厚图
船舶应在一定的检验间隔期内进行船体外部检验,在进行船体外部检验时,应对船体板进行测厚,该测厚图是判断船体板腐蚀程度的依据。
二、检查要点
1.甲板变形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2.甲板腐蚀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3.内底板腐蚀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4.内底板变形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5.炫侧板腐蚀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6.舷侧板变形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7.船底板腐蚀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8.船底板变形程度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9.甲板应无皱折。
10.甲板应无裂纹。
11.舷侧板应无裂纹。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首柱板凹陷变形,面积约为300mmx500mm。(16)
2.尾封板锈蚀严重。(17)
3.船首甲板腐蚀严重,局部穿孔。(30)
4.第二货舱舱口角隅甲板有裂纹。(17)
5.左舷中部舷侧顶列板变形严重。(17)
6.船尾右舷船底板变形严重。(17)
7.右舷中部舭列板变形严重。(17)
8.货舱内底板变形严重。(17)
9.货舱内底板腐蚀严重,局部穿孔。(30/17)
10.左舷货舱甲板边板有部分开裂。(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