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和配备要求

1.消防水带及水枪:

(1)每根消防水带应配有1支水枪和必需的接头,并存放于供水消火栓附近明显的位置, 以备随时取用。

(2)客船每只消火栓应配备一根水带和一支水枪。

(3)货船、油船及拖(推)船:1 000t及以上的货船及油船,735kW及以上的拖(推)船,全 船消防水带的数量应不少于5根。小于1 000t的货船及油船,小于735kW的拖(推)船以及货驳和油驳,全船消防水带应不少于3根。此外,机炉舱应按每一消火栓配备一根水带。

2.消防水管布置合理,截止阀要活络有效。

3.每一消火栓应由一只适用连接消防水带的内扣式接头、一只截止阀和一只保护盖组成。内扣式接头及截止阀应以有色金属或其他耐燃、耐蚀的材料制成。

4.所有水枪应为认可型,船舶机器处所及油船用水枪应为带开关的两用型(即水雾或水柱型)。

5.机舱出入口附近应至少设一只消火栓。

二、检查要点

1.消火栓的数量位置应符合要求并和证书一致。

2.水枪和消火栓应匹配。

3.消防管和消火栓的阀门应活络。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水带、水枪配备数量不足或形式不对。(17)

2.消火栓布置不符合要求。(17)

3.隔离阀状况不佳。(17)

4.管路镑蚀严重。(17)

5.消防总管穿孔或漏水严重。(17/30)

6.消防管系与污油水管系相通。(17/30)

7.消火栓保护盖不能打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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