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结构是由船壳板、外板和支撑骨架构成的结构体,其布置和尺寸大小决定了船舶的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为船舶的各种状态提供了足够的强度、水密完整性,使船舶能够经受各种各样水域气候环境对船舶造成的影响。它的完整性和坚固性建立了船舶安全的第一道也是最 重要的一道防线。

船体结构分为主船体结构和上层建筑结构。上甲板及其以下的船体称为主船体,上甲板以上的部分统称为上层建筑。

根据船体骨架中型材排列的方式,可以将船体的骨架结构分为横骨架式结构、纵骨架式结构和纵横混合骨架式结构。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骨架,纵向构件均应有良好的结构连续性;甲板、舷侧及船底骨架应有效连接,构成完整的刚性整体。

为了保证船舶安全营运,船舶除必须具有可靠的水密性、完整的稳性和足够的强度之外, 还必须满足使用上的要求,如操纵性、快速性等,这就构成了船舶的总体性能要求。

船舶的总体性能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基础。船舶总体性能包括:泮性、稳性、抗沉性、快速 性、摇荡性、操纵性等。

船舶结构、稳性及相关设备的检査依据为《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其07、 08修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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