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配备油类记录簿。非油船应配备油类记录薄(第一部分),油船除第一部分外还应备有第二部分。所有涉及油类物质的各项操作应及时、准确、规范填写。不规范填写系指作业负责人员未签字、船长未签字、未记录残油处理情况、残油舱留存残油量未测量和记录、未记录油污水排放地点和数量等情形。
二、检査要点
1.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
2.应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各项涉及油类物质的操作。
三、常见缺陷
1.未配备油类记录簿。(30/17)
2.油类记录簿的记载未按规范填写。(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