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载运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应具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推或拖证书。该证书应注明按有 关技术要求检验合格后的船舶所准予装运的货物名称、类别、数量及装货处所。
适装证书应有允许本船装载货物的正确化学名称的清单。
船舶所装载的货物必须与适装证书记载的货物名称相一致。
核查载运危险货物所需的证件、记录薄、操作手册及其他须知等资料。
检査危险货物装货处所的防火布置和特殊要求符合批准的图纸。
检査载运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布置,包括核査供水、电气设备和电缆敷设、探火和失火报警、通风、货场舱底排水系统、人员保护(包括防护服和便携装置的配备)、灭火器和喷水系统的检査和试验等。
二、检查要点
1.危险货物适装/推或拖证书应注明按有关技术要求检验合格后的船舶所准予装运的货 物类别、数量及装货处所。
2.本船拟装载货物应列在适装/推或拖证书清单内。
3.本船拟装载货物的数量及装货处所应符合适装/推或拖证书的要求。
4.载运危险货物所需的证件、记录簿、操作手册及其他须知等资料应齐备。
5.危险货物装货处所的防火布置和特殊要求未发生变化。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船上无危险货物适装/推或拖证书,或证书过期。(30)
2.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及装货处所不符合要求。(30/17)
3.危险货物装货处所的防火布置和特殊要求发生变化,与经批准的图纸不符合。(30/ 17)
4.载运危险货物所需的资料不齐备。(17)
5.危险货物的包装不符合国内危规的要求。(17/99停止作业或强制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