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测深仪(杆、锤)是为测量船舶所在位置的水深,即船底板到水域底部的距离(见图15-9、15-10)。回声测深仪是利用声波在水中传播时所具有的直线传播、传播速度基本恒定以及反射性等物理特性来测量水深的。其组成包括换能器、发射系统、接收系统和显示系统。它的基本工作原理是测量换能器从向外开始发射脉冲到接收到反射脉冲的时间差t,再根据h=1/2*Ct求得(水中声波传播速度C =1500m/s)水深。
1.回声测深仪
(1)回声测深仪应能满足船舶预定航行航道最浅和最深处的测量要求,通常应至少设有两个测量量程。建议浅水量程为0~l0m;深水量程为0~100m(或更深)。对用于只航行于浅水航道的船舶测深仪及便携式测深仪可只有一个浅水量程。
(2)测深仪的最小测量深度应不大于0.3m
(3)浅水量程为0 ~ 10m的指示误差应不超过± 1.0 % ;深水量程为0 ~ 100m的指示误差是否不超过为±0.1%,或满足相应标准的规定。
(4)测深仪的水深显示器应为数码显示或连续记录的形式,显示器应设有接近船舶规定深度发出报瞀信号的装置。
(5)在深度显示器或连续记录器上均应设有启动测深仪、转换量程、调节深度读值的清晰度等操纵机构,启动测深仪应能仅用一个操纵动作完成。
(6)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室,对单一数字式或氖灯闪光的显示器允许安装在驾驶室操纵台上;连续记录器应安装在驾驶员便于观测的处所。
1.测深杆
应为优质竹篙,并漆以水深标志。
2.测深锤
应为重量为3 ~6kg的铅质或铁质材料制成,且键底有凹孔,以供采集河底泥沙用。根据锤的重量是否配备长25 ~40m的纤维绳,且绳上应设有长度标志。
二、检査要点
1.测深仪(杆、锤)配备应符合要求。
2.回声测深仪功能及测深精度应符合要求。
3.测深杆应符合要求。
4.测深锤应符合要求
三、常见缺陷及处理措施
1.无测深仪或测深故障(包括打印、报警情况)。(17/99)
2.实际测量航道水深与实际水深指示误差超过规定范围。(16/99)
3.无测深杆、锤。(17/16)
4.测深杆、锤不符合规范要求。(17/16)